法制网讯 记者朱宁宁 浙江省副省长熊建平26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浙江省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时透露,按照打造环境执法最严省份的要求,浙江省强化执法威慑,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罚款总额和个案处罚力度均居全国前列。据统计,“十二五”以来,针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浙江省已实施行政拘留近1000人,刑事拘留近500人。
熊建平介绍,浙江省努力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推进行政执法与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相结合,加大行政、民事、刑事联合追责力度,特别是建立了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联动机制,11个设区市和90%县级城市的环保部门都已设有公安派驻点,宁波、温州等地还建立了独立的环保警察队伍。
此外,浙江省还强化应急维稳,制定出台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加强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监测、预警、应急各项工作。加强环境信访工作,推进信访积案化解、领导包案下访和农村环境监督员等制度,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熊建平表示,按照不久前作出的《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浙江省将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围绕“到2017年PM2.5浓度下降20%以上”的目标,扎实推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积极调整产业布局与结构、大力整治城市扬尘和烟尘以及严格控制农村废气污染六大专项行动,努力把大气污染防治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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